• 2022-05-27
    2014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特殊疾病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部分,报销比例为()
    A: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90%,其他一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80%
    B: 二级定点医疗机构支付70%
    C: 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至6万元部分支付55%,6万元至12万元部分支付60%,12万元至最高支付限额以内部分支付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