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上可部分标示食品标签内容,但必须标示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条件、生产者名称、生产者地址,其他内容如未在标签上标注,则应在说明书或合同中注明。
举一反三
- 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 非直接提供给消费者的预包装食品标签应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相应要求标示食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存条件,其他内容如未在标签上标注,则应在中注明() A: 提单 B: 发票 C: 说明书或合同 D: 传真
- 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规定,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A: 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B: 贮存条件 C: 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 D: 产品标准代号
- 根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试说明食品标签的内容?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____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
-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必须强制性标出的内容有哪些?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____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及其他需要标示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