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的《格兰姆-里奇-布利利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废除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
举一反三
- 1999年的《格拉姆-里奇-布利雷法案》实质上废除了1933年通过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
- 1999年的《格拉姆-里奇-布利雷法案》实质上废除了1933年通过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 A: 正确 B: 错误
- 美国国会颁布《金融服务业现代化法案》,废除《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的年份是______ A: 1999年 B: 2000年 C: 1998年 D: 2010年
- 以下法案中,废除了美国投资银行与商业银行分业经营管理制度的法案是( )。 A: 金融服务现代化法案 B: 金融制度改正法 C: 格拉斯—斯蒂格尔法 D: 第二号银行业务指令
- 下列哪些法案与银行的混合经营有关()。 A: 《格拉斯—斯蒂格尔法》 B: 《金融服务现代化法》 C: 日本新《银行法》 D: 英国2000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