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5-27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适度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的免税进口范围,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免税范围增加()
    A: 国内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
    B: 来华或在华的外国公民从境外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口并直接捐赠
    C: 境内加工贸易企业捐赠
    D: 境外加工贸易企业捐赠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