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7-27
    试述发展中国家外资立法中有关外资管制的基本内容
  • 1.外国投资项目的审批。对外资进行必要的审查,以决定是否准进入本国。2.投资范围和出资比例的限制。一般都禁止外资进入某些敏感领域,同时鼓励外资向急需发展的领域投资。对出资比例,则根据本国的需要规定外资比例的上限和下限。3.经营管理权和雇佣职工的限制。一些发展中国家规定,外国投资企业的董事会或管理机构的重要职务应由本国国民担任,并要求外国投资企业尽可能雇佣当地职工。4.对投资期限的限制。规定外国投资的期限,以图在一定时期之后将外资企业的股权转化为本国国民或国家所有。5.结外国投资“本地化”的要求。要求外资比例在一定年限内逐渐降低,内资比例相应提高。还有一些国家要求外商投资企业尽可能利用当地原料、零部件等物资。6.对外商投资企业行为的监督。对外商投资企业采取较为严格的法律和行政措施,建立较为严格的管理监督体制,以防范各种虚报和偷税漏税行为。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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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中国家外资法一般规定较严格的外资审批制度,最根本是基于( )的考虑。 A: 经济和社会建设 B: 外资垄断市场结构 C: 外资过度控制本国公司 D: 国家安全和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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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中国家外资立法的主要特征有() A: 采用法典化的形式 B: 采用系列性专门法规的形式 C: 在宪法中专门规定吸收外国投资的立法原则 D: 在税收、外汇使用等方面给予外资特惠待遇 E: 在20世纪80年代后给予外资更多的保护和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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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发展中国家的外资准入审查制度,说法正确的是 A: 与发达国家外资准入审查制度相比较为宽松 B: 明确规定外资准入范围 C: 以出资比例规定外国投资参与程度 D: 通过规定投资比例,作为东道国的发展中国家可以控制外资投向

    • 3

      发展中国家大多规定了较为严格的外资审批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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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述外资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