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年国际干预公海油污事故公约》在布鲁塞尔会议上通过。
举一反三
- 1969年11月在哪座城市召开了国际海上污染损害法律会议,审议海上发生事故时国家的干预权利问题,通过了《1969年国际干预公海油污事公约》。
- 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国际文件有() A: 《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 B: 《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C: 《生物多样性公约》 D: 《关于干预公海油污事故公约》 E: 《防止倾倒废物及其他物质污染海洋的公约》
- 航行国际航线,载运2000吨以上的散装货油的船舶,除执行我国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条例外,还适用于我国参加的()。 A: 《73/78国际防污公约》 B: 《1973年国际干预公海油污事件公约》 C: 《1969年国际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公约》 D: 《1971年设立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公约》
- ()是人类有史以来通过控制自身行动以减少对气候变化影响的第一个国际文书。 A: 《京都议定书》 B: 《国际救援公约》 C: 《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D: 《公海油污干涉公约》
- ()是人类有史以来通过控制自身行动以减少对气候变化影响的第一个国际文书。 A: A《京都议定书》 B: B《国际救援公约》 C: C《联合国海洋法公约》 D: D《公海油污干涉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