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三人联合出资设立A有限责任公司,考虑到公司规模较小,A公司未设董事会,由股东乙担任执行董事
举一反三
- 甲乙丙共同出资100万元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其中甲出资50万元,乙出资30万元,丙出资20万元,公司成立后召开第一次股东会会议,以下哪项不符合公司法规定?() A: 会议由甲召开和主持 B: 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C: 会议决定由乙,丙共同担任公司监事,任期3年 D: 如果甲乙丙成立董事会,甲担任董事长,乙担任经理,丙担任公司秘书,则乙可以担任公司监事
-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因公司的经营规模较小,所以公司决定不设立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 B: 该公司的注册资本是符合规定的 C: 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乙和丙担任监事 D: 如果甲担任执行董事,还可以同时兼任监事
-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因公司的经营规模较小,所以公司决定不设立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 B: 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乙和丙担任监事 C: 如果甲担任执行董事的,还可以同时兼任监事 D: 该公司的注册资本是符合规定的
-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了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万元,下列说法错误的是(<br/>)。 A: 因公司的经营规模较小,所以公司决定不设立董事会,由甲担任执行董事 B: 该公司的注册资本是符合规定的 C: 公司决定不设监事会,由乙和丙担任监事 D: 如果甲担任执行董事的,还可以同时兼任监事
- 甲有限责任公司未设董事会,股东乙为执行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乙可以行使的职权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