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凭证在装订之前,需要按顺序排列,检查日期、编号,必须连续编号,不得出现跳号或者重号。
举一反三
- 在记账凭证输入设计时,应该对凭证的编号进行下列()设计。 A: 从小到大连续编号 B: 随机给定 C: 从小到大,可跳号 D: 从小到大,可重号
- 在设计凭证录入模块时,要使凭证的编号守( )的规则。 A: 从小到大,可跳号 B: 从小到大,可重号 C: 从小到大连续编号 D: 随机给定
- 会计凭证装订时,通常是按照()顺序整理的。 A: 日期 B: 记账凭证种类 C: 原始凭证种类 D: 编号顺序
- 凭证号是记账凭证的标识,按照凭证类别从1开始连续编号,不允许重号、漏号。( )
- 对于会计凭证的装订,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 应按记账凭证的编号顺序 B: 应加具封面与封底 C: 原始凭证必须附在记账凭证的后面,且要折叠一致,排列整齐,不得单独装订 D: 应在装订线上加盖封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