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将乙交自己保管的笔记本电脑卖与不知情之丙,并已交付。乙发现后可以向丙索回,丙只能向甲请求返还不当得利。( )
举一反三
- 甲将乙交由自己保管的笔记本电脑卖给了不知情人丙,并以交付。乙发现后可以向丙索回,丙只能向甲请求返还不当得利。A.对B.错
- 甲因工作需要,向乙借用笔记本电脑一台,借用期间,因急需用钱,甲将该电脑以自己名义出卖给小知情的丙,言明价款5000元,丙先付1000元,余款3日内付清。丙取走电脑后,乙向甲要求返还电脑时得知此事,遂请求丙返还电脑,由此引起纠纷。由此,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 甲将电脑卖与丙的行为有效 B: 丙已经取得了电脑的所有权 C: 乙有权请求丙返还电脑 D: 乙有权请求甲、丙连带赔偿损失
- 甲将借给乙的笔记本电脑卖给丙,甲、丙约定由丙直接向乙请求返还电脑。该电脑的交付方式属于()。 A: 现实交付 B: 占有改定 C: 简易交付 D: 指示交付
- 甲将手机借给乙使用,乙将手机以市价卖给不知情的丙,并已交付。对此,()。 A: 甲有权请求丙返还手机 B: 甲无权请求丙返还手机 C: 甲有权请求丙赔偿损失 D: 甲有权请求乙和丙共同赔偿损失
- 甲出差前将家中的一台电脑交由邻居乙保管。在甲出差期间,乙将电脑以合理价格卖给了不知情的丙。对此() A: 甲不得向丙请求返还电脑 B: 甲可要求丙返还电脑 C: 甲可要求乙与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D: 甲可要求丙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