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立合并是指合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联合成立一个新的企业,用新企业的股份交换原来各公司的股份。创立合并也就是我国《公司法》中所称的新设合并。
举一反三
- 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联合成立一个新的企业,用新企业的股份交换原来各公司的股份。通过合并() A: 原有的企业均失去法人资格,全部解散 B: 只有一个企业保留法人资格 C: 企业对市场增加了控制力 D: 企业减少了竞争风险
- 下列关于新设合并正确表述的内容包括()。 A: 新设合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协议合并组成一个新的企业 B: 新设合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协议合并组成一个或两个以上的新的企业 C: 新设合并通常由新设企业用股票交换原有企业的净资产 D: 新设合并后原有企业的股东成为新企业的股东 E: 新设立合并通常由新设企业用现金购买原有企业的净资产
-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进行合并,以其原有的产权换取成立企业的股份,成为新的企业的股东,原来的企业都解散,成立一个新的企业。 A: 吸收合并 B: 创立合并 C: 控制合并 D: 以上都不是
- 企业合并是指两个以上企业合并为一个企业的行为,分为()。 A: 双赢合并 B: 扩张合并 C: 吸收合并 D: 吞并合并 E: 新设合并
- 兼并是指两家或更多的独立企业或公司合并成一家企业,分吸收合并、新设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