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10-25
    物业服务企业不具备管理资质能够成为业主拒交物业费的正当抗辩理由。
  •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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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在业主或者业主大会选聘的新物业服务人或者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接管之前,原物业服务人无需继续处理物业服务事项,并无权请求业主支付该期间的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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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在业主或者业主大会选聘的新物业服务人或者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接管之前,原物业服务人继续处理物业服务事项,并可以请求业主支付该期间的物业费。 A: 应当 B: 可以 C: 必须 D: 拒绝

    • 2

      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在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组织新老物业服务企业共同进行物业承接查验活动,由()向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移交手续。 A: 新物业服务企业 B: 业主委员会 C: 原物业服务企业 D: 业主委员会与新物业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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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A: 未接受 B: 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 C: 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 D: 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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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服务企业依照( )收取物业费。 A: 管理规约 B: 国家规定 C: 物业服务合同和有关规定 D: 物价局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