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10-26
    失物处理原则()
    A: 现场接受乘客报遗失物品,应及时并在最大能力范围内帮助寻找失物,并对找寻结果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乘客
    B: 现场捡拾遗失物品或接到工作人员/乘客上交遗失物品,应及时发布招领信息,积极维护失主权益
    C: 失物登记、招领工作应在监控区域内完成,做到公开、透明
    D: 妥善保管失物,严禁擅自进行二次利用
    E: 失物保管期限自发布招领信息之日起 6 个月(易腐失物除外),超过 6 个月保管期按无人认领失物处理程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