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10-24
    凡经教务处审核认定的创新奖励学分,可以抵冲相应的选修课学分,可替代选修课学分的上限为( )。对已经修满选修课学分的学生,作为超修学分。
    A: 4学分
    B: 6学分
    C: 8学分
    D: 10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