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三年以上、因()原因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报经批准认定确实无法收回的应予以核销。
A: 债务人
B: 工作人员
A: 债务人
B: 工作人员
举一反三
- 根据《工会会计制度》规定,按照新制度要求,应该对其他应收款业务进行严格管理。逾期一年以上、因债务人原因尚未收回的其他应收款,报经批准认定确实无法收回的应予以核销。
- 2.2020年2月10日,应收A公司货款6 000元已逾期三年确实无法收回,按规定报经批准后予以核销
- 事业单位逾期三年或以上、有确凿证据表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报经批准后转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核算。
- 对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报经董事会批准后确认为坏账,其确认标准如下:(1)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剩余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2)因债务人逾期未能履行偿债义务超过3年并且确定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 坏账损失确认条件,尚未收回的应收医疗款和其他应收款期限必须超过五年,证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