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不良反应按因果关系评定方法来确定程度时,不属于肯定程度的描述是()
A: 用药时间顺序合理
B: 停药后反应停止
C: 重新用药,反应再现
D: 无法用病人疾病进行合理解释
E: 与已知药物不良反应相符合
A: 用药时间顺序合理
B: 停药后反应停止
C: 重新用药,反应再现
D: 无法用病人疾病进行合理解释
E: 与已知药物不良反应相符合
举一反三
- ADR报告因果关系评为很可能的标准为 A: 无法用患者疾病来合理地解释 B: 重新用药,反应再现 C: 该反应与已知的药物不良反应相符合 D: 时间顺序合理 E: 停药后反应停止
- ADR报告因果关系评为肯定的标准是()。 A: 重新用药,反应再现 B: 该反应与已知的药物不良反应相符合 C: 用药与ADR的时间顺序是合理的 D: 患者疾病或其他治疗也可造成这样的结果 E: 停药后反应停止
- 判定药物与不良反应之间的因果关系为“肯定”时不需要的条件是() A: 有合理的时间顺序 B: 符合药物已知的不良反应类型 C: 停药后症状改善 D: 病人的疾病不能解释 E: 再次用药又发生不良反应
- 病人接受合格药品、正常用剂量时,出现的以下有害反应情况,ADR因果关系确定程度可判断为“肯定”的是 A: 已知的药物反应类型 B: 停药后反应减轻或消失 C: 再次给药后反应反复出现 D: 与用药有合理的时间顺序 E: 无法用疾病、合用药等解释
- ADR报告因果关系评为条件的标准为 A: 与已知的药物不良反应相符合 B: 时间顺序合理 C: 停药后反应停止 D: 不能合理地以患者疾病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