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11-01
    个人贷款核销时,应抵减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减值准备尚未全额提足的,应首先提足减值准备再进行核销)。对核销后又收回的个人贷款,收回的本金和表内利息应冲减减值损失;收回的表外利息应确认为利息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