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消防法的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警告、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拘留。
举一反三
- 违反消防法的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或者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依照( )处罚。(参照新第六十二条修改)
- 《消防法》规定,对消防重点单位的违反《消防法》规定的违法行为,分别给予()的行政处罚。 A: 管制 B: 拘留 C: 罚款 D: 警告 E: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行为,如何处罚?() A: 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B: 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C: 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D: 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 依据《消防法》的规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违反消防法》规定的违法行为,分别给予( )的行政处罚。 A: 警告 B: 罚款 C: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D: 开除 E: 拘留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进行处罚。 A: 生产 B: 储存 C: 运输 D: 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