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B企业加工属于非金银饰品的甲材料,发出材料价款1万元,支付加工费0.5万元,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税额为0.085万元,由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0.05万元,材料已加工完成,委托方收回后的甲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甲材料收回时的成本为( )万元。
举一反三
- 中国大学MOOC: 甲企业为一般纳税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实际材料成本150万元,加工费12万元,受托方增值税税率为16%,支付价税合计13.92万元,受托方代扣代缴消费税18万元。该批材料加工后家企业直接出售,则该批材料加工完成入库时的实际成本为( )万元。
- 智慧职教: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委托乙企业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W材料,发出原材料成本为50000元,加工费为10000元,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1300元,发票已通过税务机关验证。由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4000元,甲企业收回材料直接用于出售,不考虑其他因素,甲企业收回委托加工W材料的成本为()元。
- 智慧职教: 一般纳税人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消费税应税消费品,材料成本50万元,加工费12万元(不含税),受托方增值税税率为13%,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2万元。该批材料加工后委托方直接出售,则该批材料加工完毕入库时的成本为()万元
- 某一般纳税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一批应税消费税产品,材料成本50万元,加工费5万元(不含税),受托方增值税税率为17%,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为0.5万元。该批材料加工后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则该批材料加工完毕入库时的成本为( )万元。
- 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批应税消费品,发出A材料成本为10万元,加工费为3万元(不含增值税),乙公司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万元。该批材料加工完成收回后,甲公司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不考虑其他因素,A材料加工完毕入库时的成本为( )万元。 A: 13 B: 14 C: 11 D: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