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不缴纳增值税。()
举一反三
- 下列属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是 A: 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B: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C: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D: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 单位或个体经营者的下列( )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A: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B: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C: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工商户 D: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 纳税人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的,应视同销售货物,按规定缴纳增值税。
- 下列说法中,属于视同销售的有()。 A: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2016年5月1日后不存在非应税项目) B: 销售代销货物 C: 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 D: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 下列各项在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中视同销售的行为为( )。? 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投资|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