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分税制收支划分的基本原则,具有跨地区“外部效应”的公共工程和项目的支出责任应该有地方政府承担。()
举一反三
- 对于跨地区以及具有“外部效应”的公共项目和工程等,中央和地方政府应该如何分工
- 中央与地方政府间的事权与支出的责任的划分原则是: A: 全国公共产品应由中央政府负责提供 B: 地方公共产品应由地方政府负责提供 C: 调节收入分配主要由中央政府负责 D: 跨地区的公共项目和工程,应由沿线地方政府负责 E: 跨地区或是具有“外部效应”的公共项目和工程,中央政府应在一定程度上参与
-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区域性公共服务作为地方事权,中央和地方按照事权划分相应承担和分担支出责任。
-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收支划分的方法通常采用( ) A: 统收统支 B: 分级包干 C: 包税制 D: 分税制
- 1994年分税制改革确立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内容包括( )。 A: 中央与地方支出责任的划分 B: 中央与地方的收入划分 C: 中央与地方之间的转移支付 D: 地方与地方之间的责任划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