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3
    对产生不安抗辩权的理解正确的是()。
    A: 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可以中止履行
    B: 应当后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可以中止履行
    C: 具有先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当相对人不能保证对待给付时,有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D: 履行顺序在后的一方履行能力明显下降,有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具有先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
    E: 具有后给付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当相对人不能保证对待给付时,拒绝自己给付的权利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