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5
    学生学业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校将予以学业警示()
    A: 一个学期所学课程平均学分绩点低于 1.7(含)者
    B: 一个学期旷课累计达到 20 学时者
    C: 擅自缺考者
    D: 打架斗殴者
    E: 故意毁坏教学设施;
    F: 未请假或未经批准连续 3 天不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者G.擅自调换宿舍者H.夜不归宿者I.L、考试作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