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6
    学业警示每学期公布一次。由()和学生处审核公布学业警示学生名单,相关学院按要求向学生发送(),并通知学生家长。
  • 教务处;学业警示通知书

    内容

    • 0

      74.学生学业考核每学期经补考后平均学分绩点低于1.5,应予学业警示。

    • 1

      学校学籍管理规定,学生在每学期结束时,取得的学分数比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数少( )学分及以上者,学校按学期给予学业警告,由学生所在二级学院发出书面学业警告通知书,并通知学生家长。

    • 2

      按《北京交通大学本科生学业警示管理办法》,学生试读后学业成绩仍然达不到最低要求的学生,将给与()处理。 A: 警示 B: 试读 C: 退学 D: 休学

    • 3

      学生考核课程学分在一个学期达到 学分(不含公共选修课程)给予学业警示。

    • 4

      学生在校期间,不合格课程总学分达到或超过( )学分时,学院给予学业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