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的科举考试,进士分三甲,一甲三人,一甲第一名称称,第二名称,第三名称
举一反三
- 明清时期的科举考试,进士分三甲,一甲三人,一甲第一名称(),第二名称(),第三名称(),统称“赐进士及第”。
- 【判断题】三甲: 科举名。始于宋代,殿试分三甲,一甲第一名叫状元,第二名叫探花,第三名叫榜眼;二、三甲第一名叫传胪。明清时期相沿,一甲限三人,二甲称 “赐进士出身”。三甲称“赐同进士出身” (3.0分)
- 清朝科举考试经“殿试”录取的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第一名称状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合称为三鼎甲。()
- 殿试录取分为三甲:一甲三名,赐“进士及第”的称号,第一名称状元(鼎元),第二名称榜眼,第三名称探花;二甲若干名,赐“进士出身”的称号;三甲若干名,赐“同进士出身”的称号。二、三甲第一名皆称传胪,一、二、三甲统称进士。
- 榜眼是在中国科举制度中的殿试中,取得进士考试第二名的名称,与第一名状元、第三名探花合称“三鼎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