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当事人的责任有哪些?
答:(1)开证申请人。向银行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人,在信用证中又称开证人(opener)责任:根据合同开证:向银行交付比例押金;及时付款赎单;验、退赎单:验、退货(均以信用证为依据)(2)开证行。接受开证申请人的委托开立信用证的银行,它承担保证付款的责任。责任:正确、及时开证: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收取手续费和押金;拒绝受益人或议付行的不符单据:付款后如开证申请人无力付款赎单时可处理单据和货物:货不足款可向开证申请人追索余额。(3)通知行。指受开证行的委托,将信用证转交出口人的银行,它只证明信用证的真实性,不承担其他义务。(4)受益人。指信用证上所指定的有权使用该证的人,即出口人或实际供货人。责任:收到信用证后应及时与合同核对,不符者尽早要求开证行修改或拒绝接受或要求开证申请人指示开证行修改信用证:如接受则发货并通知收货人,备齐单据在规定时间向议付行交单议付;对单据的正确性负责,不符时应执行开证行改单指示并仍在信用证规定期限交单。(5)议付银行。指愿意买入受益人交来跟单汇票的银行。根据信用证开证行的付款保证和受益人的请求,按信用证规定对受益人交付的跟单汇票垫款或贴现,并向信用证规定的付款行索偿的银行。责任:严格审单;垫付或贴现跟单汇票;背批信用证(6)付款银行。对符合信用证的单据向受益人付款的银行(可以是开证行也可受其委托的另家银行)。有权付款或不付款;一经付款无权向受益人或汇票善意持有人追索(7)保兑行。责任:加批“保证兑付”;不可撤消的确定承诺;独立对信用证负责,凭单付款;付款后只能向开证行索偿;若开证行拒付或倒闭,则无权向受益人和议付行追索(8)承兑行。对受益人提交的汇票进行承兑。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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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一事实的证明责任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辩论而在当事人间发生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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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哪些是信用证方式的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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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证与新证是两张独立的信用证,原证开证行对第一受益人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新证开证行对第二受益人承担第一性付款责任。 A: 可转让信用证 B: 对背信用证 C: 对开信用证 D: 预支信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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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责任有哪些内容?你认为组织应该如何应对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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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背对背信用证中,原通知行成为新证的开证行,承担付款责任。原信用证的开信行亦对新证承担付款责任。 A: 正确 B: 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