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适用法》第十九条规定,依照本法适用国籍国法律,自然人具有两个以上国籍的,适用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国法律。
举一反三
- 《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规定:依照本法适用国籍国法律,自然人具有两个以上国籍的,适用有经常居所的国籍国法律;在所有国籍国均无经常居所的,适用()的国籍国法律。 A: 户籍所在地 B: 惯常居所 C: 生活中心 D: 与其有最密切联系
- 根据《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的规定,依照本法适用国籍国法律,自然人具有两个以上国籍的,适用有经常居所的国籍国法律。 A: 有经常居所的国籍国 B: 有最密切联系的国籍国 C: 经常居所地 D: 当事人协商一致确定的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具有两个以上国籍的,适用有经常居所的国籍国法律;在所有国籍国均无经常居所的,适用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 )法律。
- 我国法律适用法规定,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适用其国籍国法。( )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自然人具有两个以上国籍的,适用有经常居所的国籍国法律;在所有国籍国均无经常居所的,适用与其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 A: 国籍国 B: 经常居所地 C: 住所 D: 行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