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8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嫌安全生产犯罪案件,上级公安机关采取挂牌督办、派员参与等方法加强指导和督促,必要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直接组织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