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9
    明中期后,政府在福建漳州征收加增饷,“加增饷者,东洋吕宋(即菲律宾),地无他产,夷人悉用银钱易货。故归船自银钱外,无他携来,即有货亦无几。故商人回澳,征水陆二饷(船税与货物税)外,属吕宋船者,每船更追银百五十两,谓之加征。”加增饷征收反映了当时()
    A: 赋役货币化政策成效日益显著
    B: 朝贡贸易受到政府的严格管理
    C: 西方对华货物销售呈滞销状态
    D: 中国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