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列材料: 初,太祖下集庆,自领江南行中书省。戊戌(1358年)置中书分省于婺州。后每略定地方,即置行省。其官自平章政事以下,大略与中书省同。…… 洪武九年(1376年)改浙江、江西、福建、北平、广西、四川、山东、河南、陕西、湖广、山西诸行省俱为承宣布政使司,罢行省平章政事,左、右丞等官,改参知政事为布政使…… 明官制,沿汉唐之旧而损益之。自洪武十三年(1380年)罢丞相不设,析中书省之政归六部,以尚书任天下事,侍郎贰之。……——《明史·职官志》请思考:上述材料反映出明初中央和地方官制发生了怎样的变化?有何特点?
举一反三
- 《明史·职官志》记载:“洪武九年,汰平章政事、参知政事。十三年正月,诛丞相胡惟庸,遂罢中书省。其官属尽革,惟存中书舍人。”明太祖这样做的直接目的是() A: 加强中央集权 B: 强化君主专制 C: 提高行政效率 D: 实现权力制衡
- 元明清三代基本实行“()”。元代初年,以()为中央政府,直辖京师附近地区,如山西、河北等地,然后将其他地区分为十个行中书省,即岭北、辽阳、河南、陕西、四川、甘肃、云南、江浙、江西、湖广,简称“()”。行省之下,设置()。明朝改称“行中书省”为“()”,并将元代的军政合一改为只管民政。明代直辖北京和(),有山东、山西、河南、陕西、四川、湖广、浙江、江西、福建、广东、广西、云南、贵州等十三布政使司。
- 清康熙三年(1664),设置湖广左布政使司于长沙,湖南行省正式辟置。
- 洪武九年,明太祖朱元璋下令将行中书省改为承宣布政使司,简称“布政司”“布政使司”“藩司”,派布政使到地方掌管一省之民政与财政。明太祖这一改革的主要目的是 A: 抑制地方藩王割据势力 B: 提高地方机构的行政效率 C: 削弱丞相行政管理职权 D: 改变地方权力过大的弊端
- 明朝建立之初,沿用元制,以()为中枢机构,设左右丞相、平章政事、左右丞、参知政事等,三省制转变为一省制,相权有所增大。 A: 中书省 B: 尚书省 C: 门下省 D: 南北面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