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9
    若曾存在工会持股、职工持股会持股、信托持股、委托持股或股东超过300人的情况,发行人应该详细披露有关股份的形成原因及演变情况。()
  •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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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束后,发行人应在发行情况报告书中着重披露本次发行前后前()名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股份性质及其股份限售比较情况。 A: 5 B: 10 C: 15 D: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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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列项目中,属于发行人应披露的股本情况的有()。 A: 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本、本次发行的股份,以及本次发行的股份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B: 前10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C: 若有国有股份或外资股份的,须根据有关主管部门对股份设置的批复文件披露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D: 股东中的战略投资者持股及其简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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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持股信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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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行人应披露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名称或姓名,前( )名股东的名称或姓名、持股数量及持股比例。 A: 3 B: 5 C: 10 D: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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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科创板股票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设立在国际避税区且持股层次复杂的,保荐机构和发行人律师应当对以下哪些问题进行核查?() A: 设置此类架构的原因、合法性及合理性 B: 持股的真实性、是否存在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是否有各种影响控股权的约定 C: 股东的出资来源 D: 实际控制人是否持有境外护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