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5-29
    记账凭证的金额,填写多笔数字时,不必在每笔数字前加“¥”符号,但应在合计数字前填写“¥”符号。
  • 内容

    • 0

      标注半径时应在数字前加符号(),标注直径时应在数字前加符号(),标注角度时,尺寸数字应按()方向书写。

    • 1

      会计凭证上填写的"人民币"字样或符号"¥"与汉字大写金额数字或阿拉伯金额数字之间应留有空白。 ( )

    • 2

      合计金额的第一位数字前要填写人民币符号(¥)。()

    • 3

      在单元格输入时中,数字格式转化为文本格式时,应在数字前加符号。

    • 4

      在填写凭证时,阿拉伯数字前必须填写币种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