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序履行抗辩权是先给付义务人在有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经营状...供适当担保的,先给付义务人可以解除合同。
举一反三
- 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 A: 当事人一方有先为给付的义务 B: 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 C: 后给付义务未提供适当担保 D: 当事人一方有后为给付义务 E: 后给付义务的履行能力明显提高
- 不安抗辩权适用的条件是______ A: 后给付义务人未提供适当担保 B: 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下降,有不能履行合同的现实危险 C: 先履行义务人负有通知和举证义务 D: 以上都是
- 关于不安抗辩权,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______。 A: 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人是有条件的,只有在后给付义务人危及先给付义务人的债权实现时,才能行使不安抗辩权 B: 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可以发生在合同成立前,也可以发生在合同成立后 C: 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 D: 先给付义务人行使不安抗辩权的,应及时通知后给付义务人
- 关于合同主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 主给付义务自始确定,并决定合同类型 B: 不履行主给付义务,债权人得解除合同 C: 不履行从给付义务,债权人一律不得解除合同 D: 主给付义务构成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
- 【多选题】关于合同主给付义务的说法,正确的有() A. 主给付义务构成双务合同的对待给付义务 B. 主给付义务与合同目的不直接相关 C. 主给付义务不履行,权利人可以解除合同 D. 主给付义务决定合同的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