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
举一反三
- 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年度起,第1年至第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4年至第6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 下列项目中,可以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有( )。 A: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 B: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 C: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所得 D: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 按照企业所得税法和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可以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定期减免税优惠的有()。 A: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 B: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C: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D: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
- 下列所得中,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享受“三免三减半”优惠的有( )。 A: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的所得 B: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项目的所得 C: 从事符合条件的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D: 承包经营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所得
- 下列各项自取得项目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的有( )。 A: 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 B: 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 C: 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 D: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