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UCP 600》规定,正本单据必须注有“Original"字样
  • 内容

    • 0

      《UCP600》规定,标明“正本”(original)字样的单据为正本单据,须经出单人签署方为有效,标明“副本”(Copy)或不标明“正本”字样的单据为副本单据,无须签署。

    • 1

      根据“UCP600”规定,正本必须有“正本”(ORIGINAL)字样。()

    • 2

      正本海运提单须有“Original”字样。()

    • 3

      正本提单上会加注“original”的字样。

    • 4

      根据UCP600的解释,正本海运提单必须注明。original。字样,但是不需要注明正本提单的份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