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开了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在任期间将公司财产与个人财产混同,那么甲应对公司债务承担()
举一反三
- 甲开了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1.0分)
- 甲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投资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P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甲公司如果不能证明(),则其对P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A: P公司的财产属于甲公司 B: P公司的债务存在担保 C: P公司的债务获得清偿 D: P公司的财产独立于甲公司的财产
- 甲于2019年设立了某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少于人民币3万元 B: 甲只能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并且该公司不能再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C: 一人有限公司的股东只有一个自然人或者法人 D: 甲如果不能证明公司的财产独立于自己个人的财产,应当对该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下列关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说法不正确的选项有哪些?() A: 出资3万元就可以成立一家一人公司 B: 出资10万元就可以成立一家一人公司 C: 一人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D: 公司的债权人如果不能证明股东的财产和公司的财产发生了混同,就无权要求一人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