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
对
举一反三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四条对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如何规定的?
- 建筑垃圾可以混入生活垃圾。
- 建设单位、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和个人应当按照《宁波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置建筑垃圾,不得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禁止下列行为:()。 A: 向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管理和保护范围内倾倒建筑垃圾 B: 向公路及公路用地范围和港口、航道内倾倒建筑垃圾 C: 建筑垃援混入生活垃圾、工业垃援及其他危险废弃物 D: 在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和中转场所以外丢弃、遗撒、倾倒建筑垃圾
-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 A: 应当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文件 B: 按照城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运输路线,时间运行 C: 不得丢弃、遗撒建筑垃圾 D: 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筑垃圾处置实行什么原则?
内容
- 0
《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如何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A: 单位和个人应当减少垃圾产生 B: 按照规定分拣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C: 不得乱扔、混投垃圾 D: 不得乱堆乱放垃圾
- 1
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或者将建筑垃圾混入()
- 2
下列行为中,符合《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规定》的有() A: 对建筑垃圾处置不实行收费 B: 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 C: 自己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 D: 将某种建筑垃圾作为工程回填物
- 3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倾倒、堆放或者处置建筑垃圾、工程渣土。()
- 4
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什么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