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国民政府立法的重要特点有( )。
A: 标榜以孙中山的“遗教”作为立法根本原则
B: 特别法多于普通法
C: 蒋介石手令往往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D: 采取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为主的法律体系
E: 判决例、解释例以及习惯和法理也可成为司法审判的依据
A: 标榜以孙中山的“遗教”作为立法根本原则
B: 特别法多于普通法
C: 蒋介石手令往往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D: 采取大陆法系以成文法为主的法律体系
E: 判决例、解释例以及习惯和法理也可成为司法审判的依据
举一反三
- 北洋政府立法活动的主要特点有( )。 A: 判例和解释例成为重要的法律渊源 B: 制定大量特别法,并赋予其高于普通法适用的效力 C: 采用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某些立法原则 D: 采用、删改清末新定刑律
- 国家机关制定的、以文字形式表达的法律为(),由国家认可的习惯的法律为()。 A: 成文法;特别法 B: 普通法;特别法 C: 成文法;程序法 D: 成文法;习惯法
- 由特定的机关按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的以规范化的文字形式表现出来的法律是( )。 A: 普通法 B: 特别法 C: 程序法 D: 成文法
- 英美法系又称为普通法系、英国法系或判例法系,它特点有:()。 A: 以制定法为主要渊源。 B: 法官对法律的发展所起的作用举足轻重。 C: 以判例法为主要渊源,以衡平法和制定法为补充。 D: 法官的判决本身具有立法的意义,普通法系素有“法官造法”之称。
- 以法律的地位、效力、内容和制定主体为标准,法律可以分为()。 A: 一般法与特别法 B: 实体法与程序法 C: 根本法与普通法 D: 成文法与不成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