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患重病,自知将不久于人世。老王的好友老刘前去探望老王,老王想起自己年幼的儿子,不由悲从心生。老刘便对老王说:“放心吧,你会没事儿的。如果医院治不好你,我将负担你儿子的全部生活与上学的费用。”老王十分感激,便答应了老刘。老王与老刘之间的合同是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举一反三
- 【单选题】老王患重病,自知将不久于人世。老王的好友老刘前去探望老王,老王想起自己年幼的儿子,不由悲从心生。老刘便对老王说:“放心吧,你会没事儿的。如果医院治不好你,我将负担你儿子的全部生活与上学的费用。”老王十分感激,便答应了老刘。老王与老刘之间的合同是()。 A. 附生效期限的合同 B.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 C. 附解除期限的合同 D. 附解除条件的合同
- 老王与老刘签订合同,合同约定:“如果老王的儿子今年结婚的话,老刘将向老王赠送一台液晶电视机。”该合同属于:
- 老刘要外出,与邻居老王说好,由老王照料老刘的一件物品。老刘与老王之间的合同为
- 老王与老刘签订合同,合同约定:“如果老王的儿子今年结婚的话,老刘将向老王赠送一台液晶电视机。”该合同属于: A: 效力待定合同 B: 附带条件合同 C: 附期限合同 D: 可撤销合同
- 老王与老刘签订合同,合同约定:“如果老王的儿子今年结婚的话,老刘将向老王赠送一台液晶电视机。”该合同属于( )。 A: 效力待定合同 B: 附条件合同 C: 附期限合同 D: 可撤销合同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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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和老刘关系很好。但老王被查处有经济问题,组织上要老刘去调查老王的问题,假如你是老刘,你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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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将一堆西红柿交给老刘代卖,老刘卖完后可以提取5%的价款作为酬劳。老刘便将西红柿摆在自己的菜摊上,随自己的菜卖了出去。老王与老刘订立的合同具有何种合同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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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与老刘约定:“如果老王的儿子今年结婚的话,老刘将向老王赠送一台液晶电视机。”该民事法律行为属于: A: 效力待定民事法律行为 B: 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 C: 附期限民事法律行为 D: 可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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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向老刘买了一套二手电脑,但没有约定付款与交货的先后顺序,那么应当如何确定老王与老刘履行义务的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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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王将一堆西瓜交给老刘代卖,并约定老刘卖完后可以提取5%的价款作为酬劳。老刘便将西瓜摆在自己的菜摊上,随自己的菜卖了出去。老王与老刘订立的合同属于()。 A: 委托合同 B: 承揽合同 C: 行纪合同 D: 居间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