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标题中的书名号主要用于()。
A: 试行、暂行类的文件
B: 批转性、转发性的文件
C: 议案的标题
D: 纪要的标题
A: 试行、暂行类的文件
B: 批转性、转发性的文件
C: 议案的标题
D: 纪要的标题
举一反三
- 关于批转、转发和发布性通知标题的写法,下列叙述中,正确的有()。 A: 被批转、转发、发布的文件属于法规制度公文,不应加注书名号 B: 凡转发性通知的标题应加“批转” C: 发布性通知在标题中写“发布”“颁布”“印发” D: 凡批转性通知的标题应加“转发”
- 对于批转、转发性通知的标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对于层层转发通知的标题,只需直接转发最上一级机关的公文原文标题 B: 被批转、转发公文的标题,除法规规章名称外,一般要加书名号 C: 如果通知的标题太长,可以把中间的文字省略,只剩下开头和结尾 D: 如果被转发的公文是报告,则该报告的标题应加上书名号
- 发布规章的通知所发布的规章名称要出现在标题的主要内容部分,并使用书名号。批转和转发文件的公文,所转发的文件内容要出现在标题中,但不一定使用书名号。
- 发布性通知的文件名称要出现在标题的主要事由部分,批转、转发性通知所转发的文件内容要出现在标题中。
- 被转发的公文是法规性文件时,标题须在法规性文件名称上加书名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