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对主管机关不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决定通知之日起三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复议。
举一反三
- 按照我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规定,集合、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对主管机关不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决定通知的()内,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A: A3日 B: B5日 C: C7日 D: D10日
- 按照我国《集会游行示威法》的规定,集合、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对主管机关不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决定通知的()内,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A: 3日 B: 5日 C: 7日 D: 10日
- 申请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要求解决具体问题的,主管公安机关应当自接到申请书之日()起内将《协商解决具体问题通知书》分别送交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有关机关或者单位。 A: 二日 B: 三日 C: 五日 D: 七日
- 根据《集体游行示威法》的规定,如果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对主管机关不许可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在下列选项的哪一个法定时间内向同级人民政府申请复议 A: 2日 B: 3日 C: 4日 D: 5日
- 下列选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规定的有()。 A: 举行集会、游行、示威,必须有负责人 B: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需要申请的集会、游行、示威,其负责人必须在举行日期的五日前向主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 C: 主管机关接到集会、游行、示威申请书后,应当在申请举行日期的二日前,将许可或者不许可的决定书面通知其负责人 D: 确因突然发生的事件临时要求举行集会、游行、示威的,必须立即报告主管机关;主管机关接到报告后,应当审查决定许可或者不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