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不授予外观设计专利权。
举一反三
- 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结合作出起标识作用的设计不属于专利范畴。()
- 以下发明创造,不能被授予专利权的是:() A: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B: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C: 动物和植物新品种 D: 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 根据我国现行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以下哪些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况。() A: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B: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C: 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D: 科学发现
- 下列选项中,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是() A: 对包装盒做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B: 对瓷砖的卡通图案的设计 C: 邮票的设计 D: 对手机的外观、结构的设计
-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对外观设计的定义是:“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并在《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对其授权条件进行了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具有明显区别”,以及“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