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添附而产生的物的归属()
A: 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B: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
C: 没有约定且法律没有规定的,按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确定
D: 没有约定且法律没有规定的,由原物所有权人共有
A: 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B: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
C: 没有约定且法律没有规定的,按照充分发挥物的效用以及保护无过错当事人的原则确定
D: 没有约定且法律没有规定的,由原物所有权人共有
举一反三
-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该规定属于法律要素中的确定性法律规则
-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该规定的内容属于准用性规则。
- 第三百二十一条 ______ 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______ 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 《物权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关于这一规定,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出租人和承租人可以约定租赁期间届满租赁物的归属。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租赁物的所有权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