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以下( )人员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举一反三
- 《公司法》中对关联关系进行了调整,规定公司的一些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些人员包括()。 A: 控股股东 B: 实际控制人 C: 董事、监事 D: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法》规定,公司的()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A: 控股股东 B: 实际控制人 C: 董事、监事 D: 高级管理人员
- 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Ⅰ.控股股东Ⅱ.实际控制人Ⅲ.董事Ⅳ.监事 A: Ⅰ、Ⅱ、Ⅲ B: Ⅱ、Ⅲ、Ⅳ C: Ⅰ、Ⅱ、Ⅳ D: Ⅰ、Ⅱ、Ⅲ、Ⅳ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不得利用关联关系侵占公司利益,否则,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根据我国公司法,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股东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B: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受损害的股东有权要求股东直接承担赔偿责任 C: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提起诉讼要求实际控制人承担赔偿责任 D: 董事违反公司章程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股东有权直接提起诉讼要求董事承担赔偿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