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学院关于加强学生管理工作的补充规定》规定:凡我校学生在校期间,严格禁止在校内外饮酒;严格禁止翻越窗户进出公寓;严格禁止以祝贺生日等形式在校内外举办各种酒会;严格遵守作息时间,严禁在校登记住宿的学生不经请假夜不归宿;严格禁止学生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电器;严格禁止学生各种形式赌博等。一次违反以上规定其中一项者,一律给予()处分;二次违反以上规定其中一项者,一律给予()处分或者()处分。
A: 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B: 警告,严重警告,记过
C: 严重警告,记过,开除
D: 警告,记过,留校察看
A: 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B: 警告,严重警告,记过
C: 严重警告,记过,开除
D: 警告,记过,留校察看
举一反三
- 在校学习的学生在校内饮酒的,给予什么处分?() A: 开除学籍 B: 警告 C: 留校察看 D: 记过
- 对违反校纪的学生,学院视情节轻重给予批准教育或纪律处分。处分包括()。 A: 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B: 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特别奖励 C: 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要求学生退学 D: 警告,严重警告,记过,开除学籍,暴打学生
- 校内禁止喝酒,饮酒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记过以上处分;校内外饮酒造成不良影响或后果,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A: 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B: 严重警告或记过处分 C: 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 D: 留校察看或开除学籍处分
- 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受到处罚者,给予()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A: 警告 B: 严重警告 C: 记过 D: 留校察看
- 学生有盗窃行为,作案价值在500元以上的,给予处分;作案价值在3000元以上的,给予处分() A: 警告或严重警告,记过 B: 严重警告或记过,留校察看 C: 记过或留校察看,开除学籍 D: 严重警告或记过,开除学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