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1-04-14
    智慧职教: 企业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如果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应计入委托加工物资成本;支付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借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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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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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出售的应税消费品的消费税,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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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列各项中,不应计人委托加工物资成本的是( )。 A: 拨付的加工物资 B: 支付的加工费 C: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时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 D: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受托方代收代交的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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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时,消费税不计入收回物资的成本,应记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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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收回后,若用于直接销售的,委托方应将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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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直接用于出售的,受托方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应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