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某公司11月12日对外发盘,限对方11月18日回复,对方于17日采用电报方式接受通知,但是由于电讯部门的延误,出口公司于21日才收到国外的接受通知,如果我方没有表态,则根据《公约》规定()
A: 该发盘仍然有效
B: 该逾期接受丧失接受的效力,接受无效
C: 只有发盘人毫不延迟的表示同意对方接受,该接受才会有效
D: 有电讯部门承担责任
A: 该发盘仍然有效
B: 该逾期接受丧失接受的效力,接受无效
C: 只有发盘人毫不延迟的表示同意对方接受,该接受才会有效
D: 有电讯部门承担责任
举一反三
- 我公司于12月12日对外发盘,限对方12月18日复到有效,对方于17日采用信件方式发来接受通知,但由于邮政部门延误,出口公司于21日才收到国外的接受通知,如果我方没有表态,则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 A: 该发盘仍然有效 B: 该逾期接受丧失接受的效力,接受无效 C: 只有发盘人毫不延迟的表示同意对方接受,该接受才会有效,否则合同并未成立 D: 由邮政部门承担责任
- 我国某出口公司于5月5日以电报对德发盘,限8日复到有效。对方于7日以电报发出接受通知,由于电讯部门的延误,我出口公司于11日才收到德商的接受通知,事后该出口公司亦未表态。此时,() A: 除非发盘人及时提出异议,该逾期接受仍具有接受效力,合同成立 B: 该逾期接受丧失接受效力,合同未成立 C: 只有发盘人毫不延迟地表示接受,该逾期接受才具有接受效力,否则,合同未成立 D: 由电讯部门承担责任
- 我某出口公司于5月5日以电报对德发盘,限8日复至有效。对方于7日以电报发出接受通知,由于电讯部门的延误,出口公司于11日才收到德商的接受通知,事后该出口公司亦未表态。此时( )。[br][/br] [br][/br](2.8) A: 只有发盘人毫不延迟地表示接受,该逾期接受才具有接受效力,否则,合同未成立 B: 该逾期接受丧失接受效力,合同未成立 C: 除非发盘人及时提出异议,该逾期接受仍具有接受效力,合同成立 D: 由电讯部门承担责任
- 我国某进出口公司于5月5日以电报对德商发盘,限8日复到有效。对方于7日以电报发出接受通知,由于电讯部门的延误,出口公司于9日才收到德商的接受通知,事后该出口公司未表态,那么______ A: 除非发盘人及时提出异议,该逾期接受仍具有效力,合同成立 B: 只有发盘人毫不延迟地表示确认,该通知才具有接受效力。否则,合同未成立 C: 该逾期接受丧失接受效力,合同未成立 D: 以上答案都不对
- 我某出口公司于5月5日以电报对德商发盘,限8日复到有效。对方于7日以电报发出接受通知,由于电讯部门的延误,出口公司于11日才收到德商的接受通知,事后该出口公司亦未表态。那么______。 A: 该逾期接受仍具有接受效力,合同成立 B: 该逾期接受丧失接受效力,合同未成立 C: 只要发盘人毫不延迟地表示确认,该通知才具有接受效力;否则,合同未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