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2
    法官对人民法院关于本人的处分、处理不服的,该法官可以:
    A: 自收到处分、处理决定之日起30 日内向原处分、处理机关申请复议
    B: 自收到处分、处理决定之日起30 日内向原处分、处理机关的上级机关申诉
    C: 在复议和申诉期间,对法官处分处理决定暂停执行
    D: 对法官处分或处理错误的决定造成法官经济损失的,有权获得赔偿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