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7-26
    根据《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第8条和第9条的规定,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A: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B: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C: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D: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二级警督至一级警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