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7-26
    根据《人民警察警衔条例》第8条和第9条的规定,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职务等级编制警衔,其中处(局)级副职可以授予以下警衔( )。
    A: 一级警督
    B: 三级警督
    C: 一级警监
    D: 二级警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