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县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每5年应当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厅局级以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以上的培训。()
举一反三
- 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每()年应当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者经厅局级以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个月以上的培训。
- 省部级、厅局级、县处级党政领导干部每(A)年应当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或者经厅局级以上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积()个月以上的培训。 A: 5年 B: 3个月 C: 3年 D: 5个月
- 担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每5年应当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以及经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公务员所在机关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 )个月或者550学时以上的培训。 A: 1 B: 2 C: 3 D: 4
- 《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规定,()党政领导干部应当每5年参加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以及干部教育培训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累计3个月或者550学时以上的培训。 A: 县处级 B: 省部级 C: 厅局级 D: 乡科级
- 提拔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应当经过党校、行政院校或者组织(人事)部门认可的其他培训机构五年内累计()个月以上的培训。